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孙沐雨报道:为破解道路反复开挖、施工围挡乱象等城市治理难题,6月6日,南昌市召开《南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围挡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资料图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为避免同一道路的反复开挖。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年度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建设单位和管线单位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明确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时间、位置、面积等需求。
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又没有申报年度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的,建设单位和管线单位应在占用挖掘前3个月将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告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同一城市道路上不同路段的占用挖掘项目,原则上不在同一时段内实施。
同一城市道路相同路段上的占用挖掘项目原则上在同一时段内实施,主要挖掘单位要与其他挖掘单位衔接并合理安排工序,协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便同步施工。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元旦、春节、国庆节前15日、后10日,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不得开挖城市主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