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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携手为模块化建筑供港提供指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8 12:25:00    

6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联合发布《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发布会现场

粤港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旺盛

企业通关、税务难题需解答

近年来,广东建筑业保持稳健发展势头,2024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2.64万亿元,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良好进展,模块化建筑产业集群效应明显、产品种类丰富、技术路径完整、供应链上下游齐全,在模块化建筑领域,培育出了中建海龙、中建科技、中建科工等多家典型企业。香港特区政府近年来也积极推动建筑行业采用模块化建筑技术,以提升建筑业生产力和成本效益,据了解,截至目前,香港已有超过100个政府及私人项目采用这一方式,其中包括2024年启用的全球最大的模块化学生宿舍——香港城市大学李兆基学生宿舍及立法会综合大楼扩建主体过程等大型公共建筑。

在模块化建筑产品供港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对不同贸易情形下的报关流程不熟悉,对加工贸易手册核销、保税料件管理、出口退税等关键环节的手续步骤不够了解等问题。为此,香港发展局联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海关、税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编制了《指南》。

《指南》针对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中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了翔实的政策和实操指引:一是模块化建筑材料申请加工贸易的业务指引,以“五步法”系统介绍了从手册申请、货物管理到核销的全流程海关监管要求。二是模块化建筑组件出口至香港的跨境税务申报指引,分类阐明了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两大类下的出口退税政策、计算方法与申报实务。三是跨境贸易中常见事项的应对措施与考量,聚焦企业实际运营,对模块化建筑中活动家具的合规申报、包装材料暂时进出境管理、AEO资质申请等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导。四是汇集了出口退税申报等实务涉及的五份核心表格范本及填表说明,为企业提供了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南。

精准指引用好政策支持

通关退税助力企业轻装出海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工作处处长刘阳介绍,目前海关支持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的便利化措施包括“提前申报”“7×24小时预约通关”及“一企一策”定制方案,可实现“湾区制造-港口直运-香港组装”全链条无缝衔接。他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内海关通过优化通关流程、创新监管模式等方式,大力支持模块化建筑企业扩大出口。今年1-5月,广东对香港地区出口模块化建筑增长2.3倍,充分展示了模块化建筑在跨境贸易中的巨大潜力。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林辉解读了模块化建筑领域的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目前,符合条件的模块化建筑出口企业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并可按规定享受技术研发、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相应税收支持政策。除了政策支持,税务部门还不断完善出口退税长效化服务措施,持续开展退税政策精准推送,优化退税申报“智能自检”服务,落实申报表单“免填报”、申报事项全程“网上办”。

《指南》的发布,将有效打通涵盖原材料进口、加工制造到出口报关及退税的跨境贸易路径,促进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文 | 记者 范晗越 通讯员 岳建轩图 |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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