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齐鲁银行收购章丘齐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百脉泉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曹范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大学城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东山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官庄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普集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圣井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相公庄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枣园支行,承接章丘齐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及各项权利义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