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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国宾千万索赔案管辖权生变,法院裁定移送北京审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7 18:45:00    

8月27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爱康国宾向张晓玲索赔1000万元”一案,法院判决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此前,爱康国宾在上海对张晓玲进行了起诉。

知情人士提供了8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原告爱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公司”)、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宾公司”)、北京爱康国宾西内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门诊部”)与被告张晓玲名誉权纠纷一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8日立案。

该院依据原告爱康科技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的地址进行审查立案。不过,案件受理后,被告张晓玲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随后,该院前往该地址实地查看,发现该地址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集中注册登记地,爱康科技公司在此处并未租赁办公场所,并无实际办事机构。

而本案的另两名原告爱康国宾公司、爱康门诊部的住所地均位于北京市,其住所地可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同时,该案侵权行为实施地、被告住所地均为北京市,所以法院判决被告张晓玲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

此前,爱康国宾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在上海联合起诉张晓玲。诉求主要包括要求张晓玲删除其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账号发布的与“爱康”相关的文章及视频并赔礼道歉;通过其接受访谈的媒体平台赔礼道歉;赔偿因名誉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00万元等。

对于本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记者联系了张晓玲。其表示,已收到上述判决书,并指出爱康科技公司的原告主体不适格,系虚拟注册地,有意规避北京法院的管辖。

爱康国宾方面,则暂未对此判决进行回复。

文|记者 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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